售後回租

售後回租交易通常涉及兩方,即出租方及承租方。於提供售後回租服務中,我們與客戶訂立融資租賃協議。根據有關協議,我們的客戶(作為承租方)向我們(作為出租方)出售其自有設備,我們其後將有關設備反租給該客戶。承租方通常於12至3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內,向出租方償還融資額、利息及管理費。

售後回租主要滿足需要營運資金的客戶,以為其業務營運撥資。